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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24年第四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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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本机构”)经粤人社函〔2024〕90号和粤技能备〔2024〕154号核准(机构备案号:S000044009092)已在技能人才工作网公布可认定的职业(工种)。根据《关于规范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布认定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3〕27号)和省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文件指引,本机构2024年第季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项,现予以公告。

1.认定范围

本机构2024年第季度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四级、三级;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五级、四级;保育师五级等14项。

2.认定时间

本机构2024第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至12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按日期排序):

2.1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2024年9月19日截止报名,2024年10月9日考试。

2.2养老护理员四级:2024年9月25日截止报名,2024年10月15日考试。

2.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四级:2024年10月2日截止报名,2024年10月22日考试。

2.4保育师五级:2024年10月6日截止报名,2024年10月26日考试。

2.5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五级:2024年10月12日截止报名,2024年11月01日考试。

2.6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五级:2024年10月18日截止报名,2024年11月07日考试。

2.7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四级:2024年10月24日截止报名,2024年11月13日考试。

2.8养老护理员三级:2024年10月30日截止报名,2024年11月19日考试。

2.9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四级:2024年11月06日截止报名,2024年11月26日考试。

2.10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三级:2024年11月13日截止报名,2024年12月03日考试。

2.11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四级:2024年11月19日截止报名,2024年12月09日考试。

2.12养老护理员五级:2024年11月24日截止报名,2024年12月14日考试。

2.1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四级:2024年11月29日截止报名,2024年12月19日考试。

2.14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三级:2024年12月05日截止报名,2024年12月25日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等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申报条件

3.1条件依据。根据《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申报条件如下:

3.1.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1.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1.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2相关职业与专业释义。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政服务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6》《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9年版)>职业编码:4-10-01-02》《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育师(2021年版)>职业编码:4-10-01-03》,相关职业、本专业、相关专业如下:

3.2.1家政服务员相关职业、本专业、相关专业:

(1)相关职业: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医疗护理员。

(2)本专业:技工学校本专业:家政服务;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家政服务与管理。

(3)相关专业:技工学校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护理、助产、营养与保健;高等职业相关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助产、临床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3.2.2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本专业、相关专业:

(1)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2)本专业: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3)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3.2.3育婴员相关职业、本专业、相关专业:

(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等。

(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

(3)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 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等。

3.2.4保育师相关职业、本专业、相关专业:

(1)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

(2)本专业: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3)相关专业: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包括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

3.3报考人员资格贯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和相关国家职业标准所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我省技能岗位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的在职在岗乡村工匠家政专业职称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审核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所列申报条件和粤人社规〔2022〕5号附件《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规定执行。职称证书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可查询的证书为报名有效。

4.报考材料

4.1材料类型。报考人员对应申报条件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签名加捺手印确认的原件。

(2)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身份证、军官证、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

(3)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等。

(4)相关工作证明承诺书。以工作年限作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考生须对工作经历的真实性承诺签名加捺手印。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条件中要求具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6)相片原件。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3.5cm*4.5cm规格jpg格式的电子相片(穿着不得带有任何组织的LOGO),命名为18位数字的本人身份证号,照片大小控制在2M以内。

4.2材料要求。上述(2)(3)(5)项证照材料报考时社评机构须核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为A4纸,由本人签注“与原件相符”和签名与日期。

5.收费标准

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本批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职业(工种)分别收费标准为365元/人(其中理论单科55元/人,实操单科310元/人)。

6.报考流程

6.1线上预报名。考生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PX/),点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栏,在搜索栏输入本机构全称“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搜索后,在报考相应工种点击“报名码报名”后进入,录入评价机构提供的报名码预报名,填报信息(如须佐证的则按提示和要求提供上传)。

6.2资格审核。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申报条件和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学历及相关职业专业等要求,对考生报考材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发现信息前后矛盾、存疑的将进一步核实。省实名制系统自动比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预警学历、社保与工作单位信息不符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3材料提交。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按照本公告报考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在审核通过后2天内送或寄至本机构,同时将报考纸质材料扫描PDF格式和JPG格式的电子相片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发至hy3660306@163.com邮箱(文件夹的任名规范: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职业工种与等级;每份PDF文件的任名规范: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职业工种与等级+文件简称;相片的任名规范:考生身份证号码)。

6.4缴交费用。考生应于收到本机构缴费通知3天内,按照本公告的收费标准,扫描或长按识别下列缴费码,向本机构对公账缴费。汇款时务必备注用途(6位年月日数字考试日期+考生姓名+工种与等级+报考费),没按要求备注将原路退回并不安排考试。报考交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退费。

 240718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缴费码.png

6.5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5天,在考务系统(https://hysjtfwyxh-jndj-ks.zjyun.org)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剪切空白部分(即为A4纸的一半),并认真阅看熟知准考证的注意事项。

6.6扫码入场考试。本机构考点地址为河源市源城区永泰路186号(河源家政产业园)。根据《关于启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考生扫码签到”功能的通知》(粤技服〔2022〕8号)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手机扫码签到后进入考场。

6.7考试方式与时长。本机构开展的职业(工种)理论为机考方式,技能为实操方式。根据《关于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时长的通知》(粤技服〔2023〕19号),机考为90分钟,实操除家政服务员职业的工种90分钟外,其他职业(工种)实操均为30分钟。

7.成绩公布

7.1成绩公示查询。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两科在及格线或以上为通过。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本机构公示栏或河源家庭服务网(http://www.hyddd.com/)公示,考生本人成绩在考务系统(https://hysjtfwyxh-jndj-ks.zjyun.org)查询。

7.2成绩复核流程。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并在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考生。

8.证书管理

8.1证书印制。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本机构向市考试办报备成绩名册,待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审核,生成证书编号等,本机构按批次印制证书。

8.2证书发放。印制证书后,将通知考生前来本机构签领;或按考生要求,按提供的收件信息以到付方式寄出。

8.3证书查询。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广东”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OUPX/)开通了证书上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国网)进度查询功能,考生可按照《证书上网进度查询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指引详见http://www.hyddd.com/index/detail/train/cid/19/id/8811.html)。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查询。

9.其他事项

9.1客观因素调整。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将在河源家庭服务网(http://www.hyddd.com/)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变更通知。

9.2人数偏少推迟。如开展的职业(工种)至报名截止日,人数不足16人的,则延至下批次,并另行通知考生。

9.3虚假材料后果。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严格自查是否在一年内取得两本及以上证书,避免耽误审批),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的,经二次审核发现材料虚假,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的,按规定注销证书及数据检索的处理。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将登记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诚信档案。

9.4缺考考生处理。如考生在考试当次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有意再次参加考试,必须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相应考试费用。

9.5补考相关要求。考生理论考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不及格,在一年考试周期内可拥有一次单科补考机会,但须缴纳该科目的考试费用;考生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实操考试成绩不及格,则直接判定为考试不通过。

10.联系方式

考生如需咨询本公告不详事项的,请在工作日8:30-11:30和14:30-17:30期间,联系本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泰路186号/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职业评价部;咨询电话:0762-3660306;联系人:叶兰珍;电子邮箱:hy3660306@163.com;举报投诉电话:0762-3660336)。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x

2.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