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民政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情况。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央广网:请介绍一下《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初级、中级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考试办法》)的总体情况和主要考虑。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民政部向国务院申请批准设置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随后,两部门制定了《暂行规定》和《考试办法》。《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三条,主要对养老服务师的适用范围、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形式、考试组织、职业能力要求、证书登记进行了规定。《考试办法》共十二条,对考试科目、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大纲编制及命题、考务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这两个文件共同构建了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框架。
关于政策的主要考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表示,一是明确职业定位,畅通发展通道。《暂行规定》将养老服务师定位为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场景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形成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打通了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二是科学设置考试,突出能力导向。初级、中级均设置《养老服务综合知识》、《养老服务实务》两个考试科目,既考查专业知识储备,又检验实际服务能力。同时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是合理设置报名条件,兼顾公平与质量。初级养老服务师考试面向具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人员开放,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也可报考,有利于吸纳学历不高但长期从业的一线人员和院校毕业生报考。中级考试通过对学历、专业和从业年限的设置体现质量要求,既为学历起点不高但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保留晋升通道,又对系统学习养老服务专业和跨专业进入人员提出从业年限要求,有利于引导从业者通过持续学习、岗位实践来不断完善、提升专业水平。
四是强化证书管理,提升制度公信力。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并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便从业人员使用。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制度,由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具体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增强证书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同时建立试题试卷质量评估机制,为考试政策、考试大纲修改完善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刘冬梅表示,将配合民政部认真做好制度的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顺利落地见效,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